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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連城12月8日電 (陳立烽 李泗峰)按喇叭提示讓路,沒想招來橫禍車輛被砸又被打,打人者最終被判刑罰。福建省連城縣法院8日披露,該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,判處被告人錢某有期徒刑二年,陳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並附帶四萬元的民事賠償。
  2014年2月25日下午15時左右,被告人錢某、陳某在朋友伍某家喝酒後,由被告人陳某駕駛小轎車附載錢某等人返回北團鎮。途經連城縣北團鎮孫台村無祀台路段時,由於跟隨在其後的被害人揭某倍駕駛小貨車(附載被害人揭某鋮等人)按喇叭提示小車讓路,被告人陳某突然將駕駛的小轎車打橫在公路上攔在被害人揭某車前。
  被害人揭某倍遂下車詢問,被告人陳某隨即下車責問揭某倍敢按喇叭,與被害人揭某倍發生口角並對被害人揭某倍進行毆打。被告人錢某見狀下車伙同被告人陳某毆打被害人揭某倍、揭某鋮。
  期間被告人陳某用石頭砸被害人揭某倍,未砸中後持石頭將被害人揭某倍小貨車前擋風玻璃砸壞,損失人民幣350元。經龍岩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檢驗鑒定,被害人揭某倍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,被害人揭某鋮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。
  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錢某、陳某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,隨意毆打他人,情節惡劣,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。被告人錢某、陳某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協議,並賠償被害人損失,取得被害人諒解,均可酌情從輕處罰。據此,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。(完)  (原標題:貨車司機按喇叭提示小車讓路 招來橫禍被打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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